Chapter 1: 大陆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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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2: 国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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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看起来比从前更加渺小了。
Chapter 3: 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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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4: 芭芭雅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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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5: 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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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维……”伊芙瞪大了眼睛,看着眼前这个比自己高出许多的、本应该躺在坟墓中的人。在他的脚边,站着一只漆黑的比特犬。它安静地贴着男人的小腿,对伊芙没有表现出丝毫的敌意,只是不停地抽动着湿润的鼻子,嗅着门外陌生的气味。
“抱歉,你找错了。”男人沉着脸,准备关上大门。
“请等一下!是温斯顿先生给了我这个地址。”伊芙眼疾手快地扒住了门,将一只脚别进门缝里,阻止了男人关门的动作。比特犬被她吓了一跳,向后退了一步。伊芙快速从外套口袋里掏出那张纸条,上面是温斯顿的字迹。
黑发的男人看了一眼字条,然后叹了口气,打开了大门。伊芙早就注意到,男人的一只手藏在身后,他的手里应该握着一把手枪,在决定让伊芙进入的那一刻,他把手枪收了回去。
伊芙站在门口,比特犬好奇地绕着她打转,嗅着她身上的味道。伊芙小心翼翼地俯下身,抚摸着比特犬光滑的毛发。比特犬停了下来,将注意力转向伊芙的手,伸出舌头舔了舔她的手指。
“好孩子。”伊芙轻声说着,挠了挠比特犬的下巴。
“你来这里做什么?” 黑发男人面色凝重,居高临下地盯着伊芙。
“他告诉我在这里能找到我想知道的事情,你是约翰·维克,你还活着。”伊芙起身,面对着这个比他高出许多的男人,他面色苍白,黑发中已经有了若隐若现的银丝。
“约翰·维克已经死了。”
“那你是谁?”伊芙皱眉,看着这个分明和约翰·维克长得一模一样的男人,他们就连声音都一样。
“贾达尼·乔瓦诺维奇。”男人淡淡地说道。
伊芙没有忍住,在他面前笑了出来。
“这个名字太长了,我还是喜欢叫你约翰。”她看了看男人,又看了看脚边的比特犬,黑色的小狗对着伊芙咧嘴,飞快地摇动着细长的尾巴。
“随你。”约翰哼了一声,转身向楼梯走去。
“脱掉你的鞋子,到楼上来。”
比特犬看到约翰上了楼,立马跟了上去,四只爪子在木质的台阶上拍打着,发出“啪嗒啪嗒”的声音。
“好。”
伊芙弯腰时偷偷观察着约翰的一举一动:他穿着一件白色的t恤,一条黑色的宽松长裤,光着脚踩在深色的木质地板上,走动时动作略显迟缓,或许是旧伤所致。脱下鞋子后,伊芙并没有直接跟着约翰去了二楼,而是快速地查看了一楼的情况,然后才沿着楼梯到了楼上。这栋别墅的内部从装修到家具都非常复古和讲究,许多家具都是红棕色的实木材质,墙上的画作以风景画居多,天花板上的吊灯、墙壁上的壁灯,甚至桌上的台灯都像是百年前的款式。家具的样式、墙纸和地毯的选择都十分讲究,不太像是约翰会有的风格,也不像温斯顿。伊芙来到二楼时,发现二楼的窗帘紧闭,但是餐厅和会客厅的灯都亮着。
那条比特犬又出现了,它从房间里黑暗的角落中跑出来,瞪着一双漆黑的大眼睛,吐着粉红的舌头,围着伊芙转了一圈,随后跑到一张单人沙发旁边的软垫上卧下。伊芙选择了对面的单人沙发,坐了下来。
“他有名字吗?”伊芙听到木质的柜门被打开的声音,约翰正在找什么东西。
“有,他叫影子(Shadow),不过他最近才逐渐适应自己的新名字。”约翰的手里拎着一瓶波本威士忌和两只玻璃酒杯来到会客厅,在比特犬旁边的沙发上坐下,他打开了酒瓶,给伊芙和自己分别倒了一杯。
“所有人都说你已经死了,但是你怎么……”伊芙接过酒杯,看着这个本来应该躺在坟墓里的人。
“你们所认识的约翰·维克确实已经死了,我只不过是作为一个普通人活了下来。”他喝了一口威士忌,眼眸低垂着,看向脚边的比特犬。只有恢复普通人身份的那一刻,他才有权利给自己收养的这条狗起一个名字。名字就好像一种魔咒,能让他与被起名的事物建立起一种深入血肉的链接,在他成为“芭芭雅嘎”的时候,他所拥有的那些与之建立联系的人与物将成为祭品,化为悲伤与仇恨的燃料,将所有的一切燃烧殆尽。
约翰并没有真正死于那场决斗,凯恩击中的地方只是“恰巧”避开了要害。温斯顿将约翰带回纽约后,将他的“尸体”埋在了海伦身边,并举办了简单的葬礼。几个月后,一个叫贾达尼·乔瓦诺维奇的白俄罗斯人带着一条狗住进了一栋闲置的城中别墅。
“看不出来你会喜欢这样的装修,这看起来不太像你的风格。还是说,你决定换一个新的身份……”伊芙好奇道。
“这的确不是我的房子,是一个朋友的。”约翰喝了一口威士忌,坦言道。
“他在哪儿?”伊芙隐约猜到了问题的答案,不过她还是想要确认一下。
“他很久之前就去世了。”
“你为什么会住在这里?”
“是温斯顿安排的。”
温斯顿和鲍厄里·金对外宣称,约翰·维克已经死了,这条消息的轰动程度不亚于约翰·维克为了一条狗重操旧业的那一次:有人相信约翰·维克确实已经死了,但是也有人怀疑他是否真的会死去。但是自从温斯顿重新夺回纽约大陆酒店的所有权后,还活着的人至少不会去冒险探寻这件事的真相。
当约翰在医院里醒来的时候,房间里只有温斯顿和鲍厄里·金。他们还像在巴黎时那样陪着自己,只不过这一次不再是为了与高桌会的殊死决斗,只是温斯顿认为约翰仍然有一些未竟之事。
“欢迎回来,约翰。想我了吗?”鲍厄里冲着他张开双臂,依然用他那种浮夸的腔调,像国王宣布旨意一般,向约翰表达问候。
“当然。”约翰疲惫地抬起眼皮,冲他点了点头。
“很抱歉打扰了你的休息,乔纳森。鉴于我想起还有一些属于你的遗留事项需要处理,所以我擅自决定让你活着,希望你不要介意。”温斯顿坐在病房角落里的一把椅子上,双手交叠放在腿面上,神情严肃地看着病床上的人。
“什么事情?”约翰忍着腹部和肩膀处伤口的疼痛,吃力地从病床上坐起来,神情凝重地看向温斯顿。
“别紧张,乔纳森,和其他事情无关,只是和你有关,等你看到它们,就会明白我为什么要这样做了。”
“那是什么?温斯顿。”
“他给你准备了一个’惊喜‘。”鲍厄里也像早就和温斯顿串通好了一样对他卖起了关子。
“一些东西,我说过,和你有关的东西。”温斯顿从椅子上起身,将双手插在口袋里,缓步走向约翰的病床。他站在他的床头,居高临下地看向约翰,“考虑到你已经恢复了自由之身,又回到了纽约,而你也不会想再回到我们的那个世界,所以我不能让你住在我和鲍厄里那里。你过去的家已经被桑提诺毁掉了,重建它依然需要时间,即便重新建好,里面的东西也不会和从前一模一样了,我想你懂我的意思。”温斯顿和鲍厄里对视了一眼,然后叹了口气。
约翰显然刚从昏迷中醒来,还没有完全搞清楚状况,但他依然盯着温斯顿的脸,点了点头。约翰曾经的家被大火烧成了废墟,他与海伦一点一点建起的安身之所不复存在,约翰再也没有地方可以落脚,从那之后,他便四处躲藏、流浪。如今,温斯顿突然决定为他安排一处可以歇脚的地方,但愿不是医院或是疗养院。
“所以我给你安排了一个更安全、更合适的住处,如果以后你想搬走,你可以随时离开。”藏在外套口袋里的右手伸了出来,他在约翰面前摊开手心,一串钥匙出现在约翰的面前,他将钥匙递给约翰,约翰接过了它。
马库斯家的钥匙?”一串金属在两人的交接中相互碰撞,发出清脆的响声,约翰难以置信地看着手中的钥匙,然后将目光转向温斯顿。
“在他死后,我买下了他的房子——防止他的遗产被回收。我知道你们的关系并不普通,我也并不讨厌那家伙,所以……我想到了这个,毕竟你很熟悉那里。马库斯是个不折不扣的守旧派,我在整理他的遗物的时候发现了一些东西,不过我没有挪动它们,我想你会在他的家里找到它们的。”
约翰默默盯着手里的钥匙,点了点头。
“谢谢你,温斯顿。”约翰将钥匙握在手心里,他虽然不知道温斯顿发现了什么,但是他了解他,这个人做的每一件事都有充足的理由,他希望自己能亲自找到那些马库斯留下的神秘遗物。
“不用客气,乔纳森。”温斯顿回到病房的角落里坐了下来,脸上却没有笑容。
“对了,还有你的那辆野马,奥雷里奥说他就快把它修好了,我想等你出院的那天,你就能见到它了。”温斯顿说道。
“替我向他道谢。”
约翰出院的那一天,鲍厄里·金带着约翰的比特犬找到了他,比特犬兴奋地扑向他的腿,冲着约翰吐出粉红色的舌头约翰蹲下身,用力揉了几下黑狗的脑袋,然后起身和鲍厄里握手致意。他带着狗,开着刚修好的跑车,一路开到了马库斯的家门口,用温斯顿给他的钥匙打开了他的家门。
他将自己为数不多的行李从车子后备箱里搬了下来,放在一楼的角落,然后带着黑色的比特犬走进这栋已经闲置很久的房子。一人一狗的脚印留在了布满灰尘的地板和台阶上,他查看了每一层的情况,这里从来没有此刻这般寂静空旷。细小的灰尘悬浮在空气中,被他们的到来所扰动,室外的阳光透过未完全闭合的窗帘缝隙照进来,照亮了一小块深色的地板,约翰能看到那一束光线中浮动的尘埃。他已经很久没有来过这里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却像一个世纪那样漫长。房间里的陈设依旧和他上一次离开前一样,只是积了厚厚的一层灰尘。马库斯还活着的时候,他的家里总是一尘不染、井井有条;每一件家具、器物都有属于它们的位置。只是他死后,所有的一切都被搁置在原处,唯有灰尘肆无忌惮地爬满了每一样物品的表面,马库斯再也不能拿它们怎么样了。他从马库斯家的杂物间里找到了清扫工具,开始细致地打扫这里的每一处。
清扫是从三楼开始的。他打开了每一扇紧闭的房门,摘下积满灰尘的窗帘,打开玻璃窗,让空气流通,好带走在此蓄积已久的阴冷、陈旧的味道。窗外的天气晴朗,楼下偶尔有行人和车辆路过,早春的太阳已经有了暖意,约翰站在窗边,阳光落在身上,却依旧觉得寒冷。他刚刚熬过一个冬天,或许身体还未从精疲力竭与伤痛中恢复,但于约翰而言,这种寒冷更多地并不是来源于皮肤的感受,它像海伦离世时的那个阴雨天一样困扰着他,很长一段时间都挥之不去。
这一层除了马库斯的卧室,还有一间客房和一间书房。实际上,对于一位总是独来独往的杀手来说,准备一间客房或许显得多此一举,因为马库斯没有家人,朋友也不多,更没有人会在他家里留宿,但这之中也有例外,所以这间客房就是为这个“例外”准备的——约翰在拥有自己的家之前,曾常光顾这里,有时他会留宿在马库斯的家里,住进他为自己准备的这间客房。
约翰曾以为马库斯已经把这间客房改成了其他房间,毕竟他已经有很多年没有来这里住过了,但是当他打开房门的时候,才发现它依旧被保留了原样:所有的家具都没有被挪动过,而且马库斯似乎还会定期打扫这里,给床换上新的床单。他打开衣柜,发现还有一套黑色的西装挂在那里,那是适合他的尺寸,马库斯依然留着它。约翰在那一瞬间突然觉得,这里变成了一个用来储存时间与记忆的盒子,房间里的每一样东西都能唤起他对于过往的回忆,马库斯留住了一些东西,却还有一些没有被留住,但对于约翰来说,这些已经足以填补他在那场残酷的复仇与追杀之中被剥夺的一些记忆的载体。
在他打开书房开始清理落在书架与书籍表面的灰尘时,他明白了温斯顿在医院里对他说的话。他从未想过马库斯会留着这些东西,或许并不是特意留给约翰的,仅仅只是作为马库斯自己的私人收藏的一部分,这些秘密却在他死去后被温斯顿发现,然后将它们留给了约翰。无论从何种角度来看,这都是一件极其私人的事情。倘若马库斯还活着,必会认为这是对他个人隐私的冒犯。马库斯曾将温斯顿比作蹲在蛛网中间的蜘蛛,他手边藏着无数条看不见的蛛丝,向他传递情报,纽约每个角落的风声都能吹到他的耳朵里。但是死者无法再向生者抱怨什么,这些神秘的收藏被人发现也只是迟早的事情,而区别在于,有人会将它视为一份被藏起的吉光片羽,而对于那些对此一无所知的人来说,它们和其他毫无价值的杂物没有任何区别。
当期待与愧疚同时出现时就会变成忐忑,所以约翰怀着那样的心情打开书架中间的那个被上锁的抽屉,在他看到抽屉中所放着的东西时,明白了鲍厄里口中的“惊喜”是何物。当他打开那个尘封已久的信封,让里面的东西重见天日后,约翰坐了下来,手里握着那些“惊喜”,泣不成声。
Chapter 6: 守旧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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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个什么样的人?我是说,这里曾经的主人。”伊芙再一次打量起了这里的陈设,在脑海中努力想象着那个她从未见过的前屋主的样貌。他似乎喜欢一切经典、老旧的东西,品味比温斯顿的更加保守、复古,而他与约翰的关系,看起来也绝不一般。
“你还记得在哈尔施塔特的那个晚上吗?”约翰没有直接回答伊芙的问题,而是抛出了另一个话题。
“怎么会忘记呢?‘负责人’派你除掉我,但是你没有那么做。我觉得,你从一开始就没有想要杀我。”伊芙看着他的眼睛,回答道。那次之后,她一直想找约翰聊这件事,但自从那天之后,她就再也没见过这个男人,她听闻了他的死讯,却没想到自己还能再见到约翰。
“你知道是为什么吗?”
“因为你认识我父亲。”
“不,不止是这个原因。”约翰轻轻摇头。
他是在“救生艇”上接到“负责人”的电话的,那个女人告诉他,有一只名叫伊芙·玛卡罗的羔羊偏离了羊群,需要他去解决这个“麻烦”。约翰熟悉这个姓氏,他的父亲哈维尔·玛卡罗是自己曾经的同伴,他比自己更早地遇见了那个想要一起度过平凡生活的人, 所以他很早就离开了。哈维尔曾经告诉过约翰,自己有了一个女儿,他和妻子给她取名叫伊芙,哈维尔还给他看过她的照片,那时的伊芙还是个小婴儿。如今,那个小婴儿已经长成了一个能够独当一面的大人。他接下女人的委托,只是因为那时的约翰正一心想要找到长老,拿回自己的戒指和他不再受制于高桌会的自由,但是“负责人”给他的名字却偏偏是昔日好友的女儿,而在拿到那个名字的瞬间,让他突然回想起了一些事情。
“为什么?你为什么不杀我,你知道后果……”
“你让我突然想起来一个人,就是这座房子曾经的主人,他叫马库斯。”
“有人派你杀他吗?”
“不,正好相反,是我们曾经共同的雇主派他来杀我。当然,你看到结果了,我并没有死掉,而这成了他死亡的原因。”约翰下意识低头抚摸着左手腕上的手表,现在他终于不用再将表盘向内戴着了。
这只手表正是马库斯留下的遗物之一,他在埋葬了老友之后回到他的家里,发现了被好好地摆在桌子上的手表。他的那一只在打斗的过程中被撞碎了表盘,所以他换下了自己的,戴上了马库斯的手表。老友的手表依然在走动,时间在马库斯的身上已经停止,而在它和他的身上还在继续向前。
“你在那时发现了自己也落入了和他相同的处境。”
“正是如此,我是在那一刻才真正理解他,但是这种理解来得太晚了。”约翰盯着走动的秒针,像在自言自语。
伊芙能够理解那种微妙的处境,那种被某一个时刻唤起的属于不同时空的记忆,就像她在看到潘恩保护艾拉时想起自己的父亲,像温斯顿在看到约翰时想起自己的哥哥弗兰基,约翰也在那一刻回想起那位老友。他们都像刻舟求剑者那般固执地在生者身上寻找已故之人的影子,在他们的身上弥补曾经的遗憾。
马库斯和约翰之间的友谊是在这个残酷的黑暗世界中建立起来的,他们似乎又难以简单地用“同僚”或是“朋友”这样的词来定义,两人之间的关系要更为复杂。马库斯比约翰更早地进入并适应了这个世界,在约翰成为“芭芭他嘎”之前,马库斯在业界就已经声名远播,所有人都对他保持着几分敬畏,成为活到最后的“守旧派”,其能力与声望也一定不容小觑。
马库斯对于约翰来说,是一种更为特别的存在,这种特别指出在于不同身份的转换,毕竟在他们真正成为朋友之前,约翰曾在马库斯的手下接受他的训练和教导。人人都说马库斯是个性格古怪的自由人士,对待新人也相当严厉,他的浅棕色短发和总是皱眉的表情很容易让人联想到狮子,但是约翰见过他的另一面,那个藏在严肃外表之下的、细心关照着自己的年长者的形象。他们是朋友,也是师徒,在某些时刻,又像是父子,所以,与约翰在这里认识并交往的其他人来说,马库斯无疑拥有一个无可替代的位置。
约翰·维克在有些时候会表现得相当迟钝,特别是在人际关系中,他难以察觉那些细致入微的情感,会忽略一些细节,就像他在匆匆赶到马库斯的家里,在二楼见到他的尸体时,才明白他究竟能为自己做到何种地步;在自己接到去解决伊芙的指令后,才理解马库斯曾经的处境和感受——或许并不完全;在他九死一生之后再次回到马库斯的家,一点一点翻看他的遗物时,才意识到马库斯在海伦的墓地里和布鲁克林大桥下对自己说活的话里藏着怎样的深意。直到今天、在他离开很久之后,约翰才真正理解了这个人,理解他的生活,他的情感,还有那些由马库斯记录下的,关于自己的一切。尽管他们已经作为朋友相处了近三十年,但是约翰在那一刻才震惊地发现,他对于马库斯的了解远不及马库斯对他的。
“所以,是马库斯让你有了不去执行委托的念头。”伊芙喝下一口威士忌,润了润有些干涩的喉咙。这座房子和约翰的语言正在她的脑海中描绘一幅房屋前主人的画像,尽管约翰并没有向她描述过马库斯的长相,房间里也没有他的任何照片。她已经几乎可以看到那是一个怎样的人,在她脑海中,那张模糊的面孔上带着什么样的表情。
“你可以这样理解。”
“我想知道你当时到底是怎样想的?你应该清楚不杀我会有什么后果,你让我离开,那么你自己呢?你想独自面对哈尔施塔特的邪教组织吗?”
“我确实有那样想过,我曾告诉过你那扇门关上的速度比你想得要快,你还有机会,但显然,你也放弃了它。”约翰摆出一个无奈的表情。在他回到剧院向“负责人”寻求庇护的时候,约翰就已经变得厌倦,他和伊芙短暂地讨论过一个关于“门”的话题,他希望这个年轻人在踏入深渊之前还有回头的余地,就像那天他在大陆酒店地下的酒吧里,温斯顿也曾劝过他,让他三思。但是没有什么能够阻挡一个人复仇的愿望,哪怕以自己的自由乃至生命作为代价,一旦他们决定以牙还牙,就没有谁能够动摇这种意念。
伊芙就像那个不顾一切想要为黛西复仇的自己,而他却走上了和马库斯相同的道路。约翰不认为自己相信什么神明,但命运安排在他身上的巧合却已不计其数。他没有想过自己会在某一天去做马库斯曾做过的事:去违抗命令保护一个渴望复仇的年轻人。马库斯最终为自己的选择付出了代价,约翰自然也清楚他让伊芙收手会招至怎样的后果:被整个哈尔施塔特追杀,或被女首领收回搭乘“救生艇”的资格、继续踏上艰辛的逃亡与复仇之路。但是他必须这么做,去做一件本不该由自己插手、对自己毫无益处的事。在他看到伊芙那双充满仇恨与泪水的眼睛时,他更加坚定了这个想法:他无法看着这只“迷途的羔羊”孤身闯入狼群之中,就像马库斯明明手握着暗杀他的合约却依旧选择救他一样。
“这不是你的责任,你没有必要为我负责。”
“这当然不是,或许我做那件事只是为了我自己呢?”
“你也不是他的责任,但他依然做出了自己的选择。”伊芙看到约翰脸上逐渐浮现出的痛苦,她顿了顿,轻声试探道。
约翰的表情突然松懈下来,他的身体向后靠去,将脑袋枕在身后的沙发靠背上,双眼盯着天花板,一言不发。
沉默像威士忌酒杯里的冰块缓慢地融化,片刻的寂静之后,约翰重新收回思绪,喝了一口杯子里的酒,缓缓开口:
“如果你想成为那个了解这些故事的人,我希望你能够记住他,哪怕你和他从来没有见过。马库斯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亲人,他为数不多的朋友也早已先他一步离开,所以我成为了‘最后一个’,但是我始终难以释怀自己对他的愧疚。”
“你想谈谈他吗?我听到温斯顿先生提起过他,但是我并不了解马库斯是个怎样的人,所以我很好奇。”伊芙想起来温斯顿曾两次提起过约翰的这个朋友,而这也与约翰的描述所吻合。
“温斯顿跟你提起过他吗?真是稀奇,我以为他不喜欢那家伙呢。他都说了什么?”约翰显然有些惊讶。
“他说马库斯是最了解你的人。”伊芙答道。当然,温斯顿也说过自己对约翰的了解并不亚于他。现在或曾经身处这个世界的人之间总会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身为大陆酒店的经营者,会认识约翰的朋友并不稀奇。但从约翰的口中,伊芙听出了一些有趣的东西,而眼前就是个一探究竟的好机会,她可以听到这个曾经被视为传奇一般的人物亲口讲述那些故事,并非所有人都有了解这一切的机会和权利。
“他确实是。不过我很惊讶,温斯顿很少会提起他。马库斯曾是个自由人士,他和温斯顿似乎对彼此有一些……意见,我觉得很奇怪,但是我没有过问过这件事。”约翰开始努力回忆一些往事。他们三人同时在场的机会屈指可数,马库斯甚至很少会踏足大陆酒店,他对酒店的前台卡戎的评价相当不错,但是对温斯顿的评价却可以用刻薄来形容,不过私底下,马库斯对很多人的评价都相当刻薄,包括对他们曾经的雇主维戈·塔拉索夫。
“温斯顿先生是怎么看他的?”
“他说马库斯是个顽固不化的守旧派。”约翰露出了一个因回忆而起的无奈微笑。
“这就说得通了。”伊芙回忆着她从进门到坐在这里所观察到的一切陈设,“守旧派”的标签在她的脑海里更加具像化了。如果不考虑这位前屋主的杀手身份,或许他的生活会像那些热衷于收藏、古典艺术且有格调的有钱人一样。不过,能够与约翰·维克保持长久的友谊的人,必定不是等闲之辈。
“如果你想认识他,可以先从这里开始。”约翰放下酒杯,从沙发上站了起来。
看到约翰起身,伊芙也起身跟了上去,比特犬闻声,从垫子上爬了起来,跟在约翰的脚边,就像他的影子一样。他在通往三楼的楼梯侧面停住脚,在楼梯的转角处,摆着一架黑色的施坦威三角钢琴。伊芙的注意力被那架静静伫立的钢琴所吸引,她的手放在顶盖上,绕到了钢琴的正面,然后打开了厚重的键盖。
“他还会弹钢琴?”伊芙的手抚过象牙白的琴键,然后随意按下一个和弦,听琴声穿过闭合的顶盖传出。
“是的,你也会吗?”约翰本想去打开那个楼梯侧面的储物间,在看到伊芙被马库斯的钢琴所吸引后,干脆站住脚,看她拨弄琴键。
“小时候父亲教过我,我在拉斯卡·罗姆也学过。”
“你都会弹什么?”
“柴可夫斯基。”伊芙在钢琴前坐了下来,看了约翰一眼,然后将双手放在琴键上,开始弹奏她最熟悉的一首柴可夫斯基的曲子。
“《天鹅湖》,当然,在拉斯卡·罗姆的人,没人不知道这一首。”约翰看着伊芙的手指在琴键上游走,在塔可夫斯基剧院训练的日子又重回他的记忆。
伊芙没告诉他,哈维尔在她9岁生日的时候送给她一个芭蕾舞者音乐盒,当伊芙旋动音乐盒底部的旋钮时,它唱的就是那一首。机械音乐盒演奏的声音与钢琴比起来显得单调,但那是伊芙从9岁起一直到她离开剧院那些年里的精神陪伴。最后,伊芙将它留在了女人的桌子上作为告别的信物,那之后,她很少听到身边在播放这首曲子了。现在她坐在一位已经逝去的陌生人的钢琴前,凭着无需思考就可以唤起的肌肉记忆,弹奏那首她或许永远都不会忘记的曲子。
“马库斯平时都会弹什么?”伊芙弹下最后一个音后结束了弹奏,小心翼翼地合上键盖,从凳子上起身。
“我对古典乐没多少研究,也不会弹琴,只是曾经听他说起过。他喜欢肖邦和巴赫,他弹得很好。”
“听起来确实很符合他的品味。”伊芙点点头。
约翰转身,在伊芙的注视下拉开了藏在楼梯转角角处的一个不起眼的小储物间的门。通常,这个地方都会被用来存放清扫工具或其他杂物,但是在马库斯家里,这里是一间小小的“武器库”。随着门被打开,装在储物间里的感应灯随即亮起,约翰侧过身,给伊芙让出位置,她看到了挂在墙壁上的不同型号的枪支和弹匣、一把立在角落里的步枪、一个金属材质的工具箱,还有一只用来收纳枪械的橙色皮箱。
“哇哦,看得出来他很喜欢经典款式。我很难想象这个年代的杀手还会用这些老枪作为武器。”伊芙拿起挂在墙上的一支勃朗宁手枪,熟练地卸下弹匣检查,里面的子弹还是满的。
“实际上,他是个出色的狙击手,马库斯最常用的武器是这把鲁格M77。”约翰拿起那把立在角落里的步枪,把它递给伊芙。
她小心接过马库斯的枪,在手里掂了掂,从重量上来说,这一把比起伊芙接触过的其他狙击步枪都要轻。马库斯将它保养得很好,伊芙能看得出来他有多钟爱这一把。马库斯的枪是栓动式的,这意味着他每打出一颗子弹,就要手动将弹壳退出来,再打下一发,一次只能填装五发子弹,五发打完之后就要重新填装子弹,它的效率和那些更现代的狙击步枪相比确实不够高,但是它的主人却靠着这把枪成为了一位顶尖的狙击手,这确实不可思议。
“富人们通常喜欢用这款枪狩猎,但是你的朋友却用它来工作。”
“这对他来说已经足够了。通常情况下,一个目标只需要一颗子弹,马库斯几乎不会失手。”
这把栓动步枪也是马库斯生活中的“仪式感”之一,就像他处理生活中的其他细节一样,马库斯喜欢让一切都变得有条不紊:他的一天一定会从一杯鲜榨的蔬果汁开始,多年来养成的习惯能让他一直保持极佳的视力;他会定期保养他的枪械,以确保它们在使用时能够处在最佳状态;他会不厌其烦地在高处蹲守,在最合适的时机扣动扳机,用一颗子弹完美地解决目标。
仪式感、耐心、精确的计算,这三个要素构成了马库斯,也意味着他注定会成为一个宿命论者。做他们这一行的人,多少都会有这样的倾向,但马库斯将其看作自己的人生信条之一。约翰熟悉马库斯的所有习惯,但他不明白他是如何数十年如一日地保持着独属于马库斯的那种生活状态。从他们认识到马库斯离开,约翰已经变了很多,但是马库斯却没有多大的改变,以至于在马库斯身边时,约翰会有一种时间停滞的感觉,因为他一直如此,永远在固守着旧时代的传统和习惯。
伊芙轻轻地将枪放了回去,约翰锁上了储物间的门。他转身走到楼梯边,坐在了台阶上,比特犬跑过去,将脑袋塞进约翰的怀里,他抱起它,让它趴在自己腿上。黑发的男人招招手,让伊芙坐在自己旁边。伊芙想要问他为什么不坐在沙发上,但她看到约翰的眼睛,伊芙意识到他似乎有话要说。
“我杀掉约瑟夫·塔拉索夫那天的晚上,维戈给我打了一个电话,在那之前我并不知道马库斯的身上还有暗杀我的合约,我以为他只是像之前的许多次一样知道我遇到了麻烦。”
维戈·塔拉索夫想用以牙还牙的方式让约翰感受自己失去儿子的痛苦,但约翰已经先他感受过那种血肉被剥离的痛苦,甚至更胜于他的。他清楚“芭芭雅嘎”早已无牵无挂,但他依然不死心:维戈需要任何一个可以报复约翰的机会,而马库斯就是在这场仇恨之中最合适的替罪羊。他可以将约瑟夫的死归咎于马库斯的失职和背叛,约翰和马库斯曾经非常亲近,将愤怒发泄在马库斯身上会让约翰感受到和自己一样的痛苦吗?他不确定,但他不会因为这种不确定而停止报复,他会不择手段地这样做,直到他自己满意为止。
“或许,从他接下委托的那一刻起,他就自愿成为了维戈·塔拉索夫的人质,他清楚这个人来找他除掉你的目的和用意。他没有告诉你,或许是因为他清楚,你多知道一个真相,就会多一份危险。”伊芙静静地听完约翰讲述了那件事的原委,她犹豫了片刻,最终开了口。她现在有些理解约翰在哈尔施塔特那时的心境了,而这种理解是听过马库斯的故事后产生的。她突然回想起温斯顿提起的“命运”,那些他们一直在苦苦寻找然后突然出现在眼前的东西。“命运”就这样与约翰·维克开了个玩笑,在马库斯离开许久之后让他用相似的方式去理解他,约翰终于弄明白他为什么要那样做了。他们都无法忽视在这个残酷的世界里那种隐晦而深邃的情感,哪怕对方都不曾直白地表达过任何感受。
“他有很多事都没有告诉我,多到我足以重新认识他。这些事也是在我搬进这里之后才发现的,我终于知道温斯顿让我住进这里的用意。”约翰看向伊芙脚尖的位置,那里的血迹早就已经被查理他们清理干净了,但是他依然记得那天晚上的情景。有时记忆太好会变成一种惩罚,就像此刻,当约翰要回忆一个已经离开的人时,悲伤和愧疚便会随着记忆一同浮出水面,让约翰无处可逃,“那天晚上我挂掉维戈的电话回到这里的时候,他就躺在这里,头和右肩枕在第一级台阶上,浑身是血,胸口有8个弹孔。他的屋子里一片狼藉,地板上躺着两个维戈保镖的尸体,地毯上有他的血迹和一颗牙齿。”
伊芙顺着约翰的视线看向脚边的地板,下意识地将双脚向里缩了缩。她能想象得到,那是个极不舒服的姿势,马库斯是中枪后倒在这里的,右肩和上臂搭在台阶上,说明那时他还活着,想要起身,然后有人又向他的胸口补了很多枪。
“那天我就坐在这里,在这个地方,看着他的尸体想了很久,如果不是温斯顿的那通电话,我可能会在这里坐上更久。”约翰依旧盯着那块地面,他好像还能看到马库斯脸上的表情,他很平静,似乎没有痛苦,但约翰看过他身上的伤,他在死前受了不少的折磨。
“你那时在想什么?”
“很多东西……愤怒、后悔,还有疑问。”
他在那个安静得只剩下屋子里古董钟表指针走动的滴答声的时刻坐在马库斯的尸体旁边,思绪与情感在脑海中翻腾。他不知道自己那个时候是什么表情,或许是悲伤,或许什么也没有。他应该早一点回到马库斯的住处,或许还能阻止维戈;他应该早一点察觉到是珀金斯告的密,这样维戈就能晚一点知道真相;他应该在逼问出约瑟夫的下落时就对着维戈的脑袋开一枪,这样之后的事情或许就不会发生;他应该早一点察觉到马库斯能够为他做到何种地步……
可是他为什么会为自己做出这样的牺牲?在那个时候,他是以什么样的姿态面对维戈和他的手下呢?直到那通电话打断了他的思考,约翰的理智才重新夺回了主权。这里不会留给他悲伤的时间,他只有以复仇了结一切。约翰挂掉了电话,最后看了一眼老友的尸体,起身离开了他的家。
后来约翰回到这里,回想起他时,发现马库斯早已告诉了他答案:人生无常,世事难料,今天只是悠悠岁月的一点缩影。马库斯就像早就知道会在他们身上发生什么一样,他比任何人都相信宿命,这个残酷的世界没有给他们善终的机会,约翰一直在失去生命中的重要之人和物,而他和约翰比起来却是无牵无挂。他没有给自己设想多么美好的结局,只是提醒约翰,在那些他不愿意看到的事情发生之后,不要责怪自己。
即使听他讲了许多和马库斯有关的东西,伊芙依然难以找到确切的语言去形容约翰的这位老友,他的形象在约翰的描述中逐渐具体,像被收集并拼起的拼图,但在伊芙想要真正将他呈现出的那一刻,又变得模糊。死亡会将一个人分解成一些没有实体的东西,然后再被那些依然记得他的人一点一点拼凑出来,一个人会变成一种象征、一种符号、一个概念,成为一个只被允许活在文字、相片与回忆里的存在,却唯独不再是可被触碰的、可被看见的和可被听到的。伊芙将一只手搭在约翰的肩上,注视着他,她犹豫了一下,然后开了口:
“抱歉,我并不擅长安慰别人。我只是想告诉你,马库斯一定将你看作很重要的人,重要到他可以为你付出生命。”
他们不用再像上一次见面那般剑拔弩张,此刻平静地像两位在交心的朋友。约翰吃惊地看着她,在伊芙拜访他之前,从来没有人对他说过这些话。经历了哈尔施塔特的猎杀和圣心堂门前的决斗后,约翰的内心难得拥有了一丝平静,像了却了某种愿望、解开了心结一样,他从伊芙·玛卡罗的身上得到了救赎。约翰·维克本该与那个世界的一切人和事一刀两断,但他却没有阻止伊芙走进自己的家——过去他并未意识到这里其实是自己的另一个“家”。眼前这个个头娇小的姑娘身上有着一种不可阻挡的力量,约翰在她的身上看到了他自己和许多故人的影子,但约翰清楚,她不是他们,她永远都是伊芙·玛卡罗自己。
“他是我来到纽约之后最早认识的人之一,我从他那里学到了不少东西。不止是如何杀人,还有如何保持专注和耐心,如何面对自己的内心。”察觉到男人要起身,“影子”从他身上跳了下去,约翰扶着膝盖缓缓站了起来,这些动作现在对他来说似乎有些吃力。他转过身,踏上身后通往三楼的台阶。“我有个业余的爱好,也是从他这里学来的,你可以跟我去楼上看看。”
伊芙跟上了约翰,比特犬如影随形,他们一前一后来到三楼,约翰打开了角落里的一扇门。房门开启的时候,伊芙闻到了一种熟悉的味道,那是独属于纸质旧书的气味,和她幼年时在父亲的书房里闻到的味道一样。这里是一间书房,马库斯的书和收藏几乎摆满了三面墙,在靠窗的位置有一个工作台,上面还摆放着一些工具和几本老旧的精装书籍。
“书籍修复,你还会做这个?”
“马库斯教我的,他说做这个能让我的内心平静下来。”约翰拉开椅子,坐在了工作台前。
他第一次来马库斯家里时,趁着马库斯在厨房里忙碌,独自溜达到了三楼,然后注意到了这扇紧闭的门。午后的阳光透过窗户斜射进来,照在暗红色的木门和铮亮的黄铜把手上。这里很安静,约翰听不到楼下马库斯在忙碌的声音,只有门内老式钟表指针走动的嘀嗒声,和他拧动门把手时,内部锁芯被转动的咔哒声。
他推门走进去后,看到了被书本堆满的三面墙壁和一个摆满工具的工作台。约翰好奇地浏览着一排排的书,手指抚过那些看起来有些年头的书脊。他在马库斯的书架上发现了不少经典的文学作品,还有一部分的哲学类与诗集,它们都被分门别类地摆放在架子上,一切都井然有序。约翰来到工作台前,看到一个被卷起的布包,出于好奇,他将那一卷东西在工作台上展开,随后,他看到了一套比手术工具更复杂的工具——那是马库斯用来修复书籍的东西。
“你对书籍修复感兴趣吗?”一个熟悉的声音在门口响起,约翰被那声音吓得一激灵,差点将工具包碰到了地上。他震惊地转过头,发现马库斯已经悄无声息地出现在了门口,一双灰蓝色的盯着他,他的表情里没有不解,也没有责备。
“抱歉,我只是随便看看。”约翰默默将工具包卷了起来,放回了原位。令他惊讶的是,马库斯并没有因为他擅自走进他的书房还动了他的东西而责备他,当然,更让他惊奇的是,从他进入书房到马库斯开口,他没有听到一点马库斯发出的动静,他就像幽灵一样出现在自己跟前,声音比那只古董钟表的还轻,而作为一个杀手,他对此毫无察觉。
“不用抱歉,这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秘密,只是业余爱好。”马库斯走了进来,将一杯果汁递给了约翰。
“这些都是你做的吗?”约翰再次回头,目光扫过书架上所有的书。
“大部分都是。我从旧货摊淘到了一些书,然后带回来自己修复它们。你想试试看吗?”马库斯随手抽出一本深蓝色封面的《沉思录》,巧合的是,这本书的作者、那位古罗马皇帝,和他有着一样的名字。
“不了……或许改天。”约翰举起手中的玻璃杯,喝了一口里面颜色怪异的液体,然后皱起了眉头。
“我倒是觉得这个很适合你,你需要做一些杀人以外的事情让自己安静下来。”马库斯说完,面不改色地喝下了杯中剩下的果汁,冲着约翰扬起一边的眉毛。
实际上,约翰本身就是一个安静的人,他少言寡语,几乎不和别人交流,所以他不明白马库斯的意思,只能疑惑地看着他。在他正要开口发问时,马库斯抬手打断了他:
“我指的不是那方面,你需要静心,而不是字面意思上的保持安静。你够安静了。”最后那一句像是抱怨,因此说得很小声,但是约翰还是听到了。
“谢谢你的建议,马库斯,我想改天可以试试。”
马库斯满意地点了点头,然后转身离开了书房。几秒钟后,他的声音从楼梯口传来:
“下来吃饭吧,记得把书房门关上。”
约翰如释重负般地叹了口气,在关门前最后看了一眼里面的东西,然后离开了三楼。
伊芙走到工作台前,小心地翻动那本已经变得有些残破的书,时间洗去了纸张中的漂白剂,书页早已变成了黄色,对书页本身而言,这并非陈旧,它们只是变回了原本的样子。伊芙曾经的家里也有很多这样的旧书,那些都是她父母的,父亲也给她买过几本童话故事,放在那时的伊芙可以够到的地方,但是伊芙对童话没什么兴趣,她还是更喜欢和芭蕾舞有关的一切,包括那些画着芭蕾舞者的画册。
“他很喜欢收藏这些旧东西,也确实符合‘守旧派’的头衔。”
“是的,温斯顿因此向我抱怨过他,说他把我教坏了。”
“我倒觉得这是个很不错的爱好。”
“不止如此。”
约翰会时不时在敌人的算计与温斯顿的提醒中发现自己沾染上了老友的一些“坏习惯”:即使是在杀手的世界里,他们也有属于自己的仪式感。马库斯不肯放弃鲁格M77,就像约翰不肯放弃黑色的西装外套,它们是一种标志,一种能够快速将自己与其他人区分开的东西;他们太坚守忠诚与道义,哪怕是在这个满是尔虞我诈的世界里,这两样东西会致他们于死地。
如果说马库斯生于一个旧时代,那么约翰则是诞生在新与旧的交替之间。他看起来并没有马库斯那样古板,也没有侯爵那样狡诈、精明、不择手段。在马库斯的身边,约翰难免沾染一些“守旧派”的习气,却没能成为一个真正的“守旧派”。然而这正是约翰·维克的独特之处,是他在这个世界中得以立足并被人敬畏的原因之一。马库斯的死亡像是一声丧钟,宣告着旧时代的终结,属于“守旧派”杀手的时代已经落幕,而约翰则成为了新时代的无情规则下的幸存者。
“我很感谢他教会我的一切,也感谢他曾许多次在我陷入绝境时帮我脱困。”
约翰的手抚过书架上方一排书的书脊,那些是马库斯生前买来修复并收藏的旧书,下面一排摆放着约翰修复的旧书。在书架中间的位置,有一个上了锁的抽屉,约翰从架子上找到钥匙,打开了它。
抽屉里放着一个厚重的笔记本,看起来有些年头,笔记本旁边有一个牛皮纸质的信封,没有封口。
“我在他的书房里发现了这个。我不知道马库斯什么时候留下了这些东西,如果没有温斯顿的提醒,我可能永远不会知道它们的存在。”
“这是什么?”
“这是马库斯的日记和他存放的照片。”
约翰拿起信封,有一叠照片被整齐地放在里面。约翰将它们取出来,递给了伊芙。
伊芙翻看着那些照片,她盯着照片里的人,突然开口:
“我似乎明白温斯顿离开前对我说的那句话是什么意思了。”
“他说了什么?”约翰疑惑地问道。
“他说他从没告诉过你,他给你维戈的下落的真正原因。”
“那是什么?”
“他告诉我,那和你失去的东西相比不值一提,那是他欠你的。”
Chapter 7: 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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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约翰,快看镜头。”海伦轻拍约翰的肩膀,示意他看向自己手中举着的一部单反相机。马库斯正襟危坐,面对镜头似乎有些不太自在,不过他还是配合着约翰的女友,在相机发出“嘀”的一声后,收好表情,露出一个浅浅的笑。随后,闪光灯亮起,伴随着“咔嚓”一声,一张三个人的合影出现在了相机的屏幕上:约翰和马库斯坐在椅子上,二人的双手都放在大腿上,被桌面挡住;而海伦在二人身后,一只手搂着约翰的脖子,另一举着相机的手向前方伸去,能看到一节手腕和戴在手腕上的银白色雏菊手链。在他们身后,是一面绿色的墙壁,上面挂着几幅风景画。这里是马库斯的家,他们在马库斯家的二楼留下了这张合影,彼时约翰和海伦还没有结婚,约翰正在尝试退出他原本属于的那个世界。
这是伊芙看到的第一张照片,由于时间较久,照片的边缘有些轻微的泛黄。照片里的女人笑容明媚,一头漂亮的棕色长发垂下,有几缕发丝垂在约翰的肩上。而前面的两个人似乎还处在面对镜头的无措之中,约翰有些愣神,马库斯的笑容礼貌却有些拘谨。伊芙第一次见到了马库斯真实的样子,他看起来比约翰要年长一些,有一头微卷的浅棕色短发,双眼在闪光灯下呈现出玻璃一般通透的湖蓝色。
“坐在你右边的是马库斯,你身后的这个女人就是‘她’,对吗?”伊芙指着那张照片,看向约翰。
“是的,‘她’是海伦。”约翰轻轻点头。
伊芙的手里还有许多其他的照片,其中有一些是从城市的高处俯拍的风景照,这类照片一定出自马库斯之手,或许是出于狙击手的职业习惯,他会在抵达高处时仔细地观察周围的环境,也会留下几张照片作为记录。伊芙在马库斯拍下的照片里看到了这座城市的另一面,这里有许多她平时走在路上不会注意到的角落,那些从高处俯瞰的视角像一种独特的见证,那是马库斯在城市中活动过的痕迹,这种与大多数人都不同的视角让他了解到了更多的东西,所有的真相、秘密、阴谋在马库斯那双如鹰隼一般的眼睛与手中狙击枪的瞄准镜下,都会无处遁形。
伊芙还在这堆照片里发现了几张在婚礼上留下的照片,毫无疑问,这场婚礼的主角就是约翰和海伦。他们的婚礼选在一栋白色的房子前举办,周围是一片翠绿的草地。约翰告诉伊芙,后面的白色房子就是他们的家。照片里除了一对新人,还有一些被邀请来的宾客。其中大部分是海伦的家人和朋友,而约翰只请了几位他最熟悉的老友。伊芙在一众宾客间发现了两个熟悉的身影:温斯顿和卡戎坐在一张圆桌旁,桌子上摆着一束雏菊和两杯鸡尾酒;身穿白色婚纱的海伦被亲朋好友围在中间,喜悦都要从照片中溢出;身着西装的约翰正与两个亚洲面孔的男子交谈,其中一人束着长发、戴着眼镜,而另一个则戴着黑色的墨镜,腋下夹着一根细长的手杖。婚礼现场的抓拍照片有好几张,这里面都没有马库斯的身影,而在一张所有人都在的合照里,马库斯出现了。他穿着一身笔挺的灰色西服,系着一条有黄色斑点的领带,站在人群边上,和所有人一起看着镜头微笑。在他们身边,摆满了鲜花和气球,还停着一辆野马跑车,那是温斯顿送给约翰的新婚礼物。约翰的脸上,是伊芙从未见过的笑容,那是他发自内心感到幸福的时刻。
婚礼照片对于普通人来说,虽然独特,但也只是平凡生活里的某一个时刻,它们通常与那些记录了其他生活瞬间的照片一起,被收纳进相册里,成为一种人生轨迹的见证。但是对于约翰·维克来说,这些照片的意义已经超越了他人生中的大多数经历。他的生命中已经不再可能拥有第二个能与之等同的时刻。
与海伦生活的五年像一场绚丽却短暂的梦,在他为妻子留下的小狗踏上复仇之路的那一刻起,曾经遗留下的恩怨与罪孽便一步步将他拖入深渊。残酷的命运与现实一点一点打碎了还残存在约翰内心里虚幻的泡沫,一点又一点吞噬了他们曾经存在过的痕迹。一开始是一条小狗的离去,之后是摆满妻子的遗物与照片的家,然后是约翰那部存了妻子生前影像的、用了很久也不舍得换掉的手机,最后是海伦亲手为他戴上的戒指和右手的无名指,约翰成为了他们留在人间唯一的遗物。
当约翰·维克以为自己再也无法找到与那五年的记忆有关的东西,以为他要与随着时间和衰老会逐渐消退的记忆共度余生时,有人送给了他一件令他意想不到的礼物。或许他永远无法摆脱那些从幼年时就跟随着他的灰色梦境,但好在他如今的人生不再仅与之为伴。
伊芙再一次拿出她看到的第一张照片,盯着照片里的三人。海伦在所有的照片里都笑得明媚,她似乎天生就具备一种感受幸福与带给别人幸福的力量,以至于约翰这样从黑暗中走出来的人在她身边也会变得平静和温暖。她很好奇他们是在一个什么样的时刻决定留下这样一张照片,它没有在约翰的手上,而是在马库斯的家里。
“海伦拿着的相机是马库斯的。她是个喜欢记录生活的人,在她发现马库斯有一台老式单反相机时,提出要用它拍一张合影,马库斯同意了。马库斯原本想用它给我们两个拍一张照片,但是海伦提出想要马库斯也参与进来,然后就有了这张照片。”约翰从伊芙手中接过那张照片,眼神中带着怀念,他用手指轻柔地抚过光滑的相纸,“之后,海伦就忘了这件事,但是马库斯把相片洗了出来,和后来在我们婚礼上拍的照片放在了一起。”
约翰不清楚马库斯为何没有将照片给他们,或许是因为在他和海伦结婚之后,他们就很少有来往。不过,约翰发自内心地庆幸与感激马库斯将这些照片留在了自己家,在他曾经的生活已经成为一片废墟后,他还能在老友家找到一点过去的碎片。
现在,所有的线索都指向了这个叫海伦的女人,她是约翰摆脱“芭芭雅嘎”的身份的全部动力,也是他在她离世之后依然选择在人间生活的唯一理由。海伦只不过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女人,她没有显赫的身世,也没有绝世的容颜,她只是活在与约翰不同的那个世界里万千凡人中的一员,但正是这些平凡的人与物,成为了关于约翰·维克的神话中不可磨灭的一笔。
有人教给约翰如何杀人,如何躲避危险,但没有人教过他如何爱与接受爱。遇见海伦之前,约翰只是别人的一名打手、一个工具、一枚棋子,在他的世界里,人性与情感在多数情况下被视为一种软弱。约翰成为了一台精良的杀戮机器、一个令所有人为止战栗的传说,但在遇到海伦后,他变成了一个笨拙的孩子和爱人。
在约翰的世界里,人人都畏惧“芭芭雅嘎”,他是传说里吃人的恶魔,一旦成为约翰的目标,猎物的命运就已注定:如果无法杀死他,那么猎物将难逃死亡的结局。海伦是为数不多不惧怕“芭芭雅嘎”的人。与其他人相比,她并非拥有能够与“夜魔”相抗衡的力量,她也并非爱情故事里的主角那般单纯,她对约翰没有任何威胁,并且给了他一个可以坦诚面对她的机会。海伦了解他的过去,知道那些关于他的传说,也清楚他的那些在鲜血和暴力中被赋予的头衔,但是她不惧怕他。在海伦的身边,约翰可以自由地做一个普通人,可以和海伦一起做那些只有普通人才会做的平凡之事。
约翰是一名顶尖的杀手,而海伦是一个擅长生活的人。然而约翰在海伦所擅长的领域里变成了一个彻底的新手。哪怕你是全世界最厉害的刺客,也要懂得给妻子做饭和洗碗。遇见海伦之前,约翰自己做饭的次数屈指可数,就算是自己动手,也仅仅是为了维持基本的生命活动。他很少去考虑食物的做法与口感,也从不挑食。遇到海伦之后,这一切就必须推翻重来:她教会约翰如何挑选新鲜的食材,如何处理食材与香料之间的关系。有时候,约翰会觉得这比处理人际关系都要复杂:先放油还是先开火、先放盐还是先放香料,这些约翰以前从未考虑过的问题在他和海伦的小世界里变成了一桩大事。杀手会饿着肚子干活,但是丈夫不能饿着肚子跟妻子约会,这是原则。
没过多久,他们就不得不结束了对旧照片的回顾,因为伊芙的肚子不合时宜地发出了“咕咕”的叫声。约翰显然注意到了这点微小的动静,他抬起眼,幽幽地看向伊芙,一瞬间尴尬的气氛充满了整个房间。伊芙摆出一脸无辜的表情耸耸肩,表示这并不是自己的错,毕竟从早上到现在她都没怎么吃东西。约翰率先开口打破了沉默:
“到饭点了,留下来吃饭吧。”
“多谢。”伊芙小声应了一句,比特犬看到约翰走出了房间,立马起身跟了出去,伊芙便也跟着一起下了楼。
不久前在一楼匆匆瞥过的厨房在约翰按下墙上开关的那一刻变得干净明亮。马库斯家的厨房看上去比卧室还要大,各种厨具和电器整整齐齐地被挂在墙上、摆在架子上。这间厨房简直像他的另一个“武器库”,烹饪是他用来对付无聊的生活的另一种手段。约翰花了些时间来熟悉这间厨房,这需要归功于马库斯和海伦曾经教他的东西,当然还有那些被放进柜子里没有被扔掉的电器说明书。
约翰·维克是个擅长学习的人,很多事情他只要看一遍就能学会,不过这完全取决于他的需求。就像做饭这件事,当海伦和他生活在一起之后,做饭对约翰才有了更丰富的意义。他经常和海伦一起下厨,他会亲手摘去蔬菜上泛黄的叶子、剖开鱼腹清理内脏、将准备好的食材下进滚烫的沸水里……他开始认真观察、倾听和触碰生活中的每一处细节,就像一个前不久才降生于世的孩子一样,用双眼、耳朵、手指和味蕾感受这个将他包裹的、海伦带来的世界。海伦的到来像是约翰经历的一次新生,那些微不足道的小事都会敲动他的神经,让他在那段人生中的每一刻都感激她的出现。
伊芙一边在约翰身边帮忙,一边看着他熟练地处理食材、使用厨具,动作就像他为格洛克上膛一样干练流畅。而六年前,他还没有这样的本事。约翰做饭时也很安静、专注,厨房里只有食材接触到热油的“滋滋”声和锅与锅铲的碰撞声。每一天,他都在厨房里重复着海伦教给他的步骤和动作,然后那些便成为了他的习惯,带上了独属于约翰·维克的味道和印记。伊芙看着约翰,她突然意识到,她在这一刻也是在看着海伦。她虽然已经长眠于泥土之下,但约翰身上已经被她改变的那个部分却依然随着约翰一起存在,这便能够解释为何当死亡成为一个更加容易的选项之后,约翰依然选择活下去。
吃晚饭的时候,约翰就像突然想起来什么一样,放下刀叉,看向伊芙。
“你的梦是什么样的?”
伊芙闻声抬起头,看向约翰,他的表情里带着些好奇和不解,这对他来说似乎是个马上就需要弄明白的问题。
“梦?你是说睡觉的时候会做的梦吗?”伊芙的嘴巴里还嚼着一块虾肉,导致她说话的声音有些模糊,她在那一刻有些埋怨约翰把这些虾做得太劲道。
约翰点点头。
“我知道这件事每个人的体验都不太一样,我的梦可以听到声音,也有画面,是彩色的,但是很模糊,很难看清梦里的人长什么样,但是我知道那是谁。”伊芙努力把食物咽下肚,然后仔细回忆了一下,回答道。她时不时就会梦到自己和父亲在海边,海上的夕阳温暖、炫目,父亲拉着她的手转圈,但是她永远看不清父亲的脸。
“原来是这样吗?”约翰若有所思地说道。
“怎么了?为什么你会问这个?”
“只是突然想起来,海伦曾经向我讲述过她的梦。她描述得很清晰,真实得就像发生过一样。但是我不理解那种感受,我不知道那些被称为梦的东西到底是怎样的。”
“你不会做梦吗?”
“我不知道那到底算不算是梦,只是我从来没有在入睡之后看到或者听到过任何人。”
约翰的梦境是一片混沌的灰色,没有色彩、没有声音。从他记事起,他的梦里就没有出现过任何拥有形状的东西。那片混乱的灰色像白俄罗斯的冬天里,那些被车轮和鞋底碾过的积雪,又像烟灰和水雾混合后的样子,它深不见底,一望无际,每当约翰入睡后,那团灰色就会将他裹起来,直到天亮时,六点钟的闹钟将他从浓雾中拽起。
有一天早晨,海伦比闹钟更早醒来,她轻轻摇醒约翰,告诉他自己梦到了他,那是她第一次清楚地在梦里看到约翰·维克,她把那场梦当作一个美好的预言分享给了他。约翰为她的喜悦而开心,但随之而来的是对于梦的疑惑。约翰难以理解做梦这件事,因为他从幼年时到现在都没有过这样的体验,这有一点像给盲人描述色彩,约翰不明白做梦是什么感觉,就像盲人无法理解蓝色、绿色、红色究竟是什么样。
死神在不知不觉间溜进约翰的家里,它就潜伏在海伦身边,在他们都没有察觉的时候,将她从约翰身边带走。实际上,约翰早该有所察觉,那些藏在海伦梦里的蛛丝马迹就是证据。从某个时刻开始,海伦的梦不再总是温暖、明媚的,那些角落中的阴影像霉菌一样蔓延,逐渐吞噬她的梦境,直到她开始频繁地做噩梦,她的梦开始变得灰暗、冰冷,梦里再也没有出现约翰。
海伦没有告诉约翰这件事,所以当约翰从令人不安的灰雾中醒来时,只会看到已经先醒来的妻子躺在自己身边,对着他微笑。他依然沉浸在那种虚幻的幸福里,不知道未来将要发生什么。然后,那些噩梦不再只满足于黑夜——它们是被死神投喂的恶狼,在拥有了足以挣脱黑夜的恐怖力量后,它们将海伦拖入了深渊,无论约翰如何努力,都无法将她带回。然后,病房里机器的警报声成了约翰·维克的黑夜和梦魇。
海伦的爱像一条将“芭芭雅嘎”变成凡人的魔咒,当她消失后,魔咒便也失效了。他们为此付出过一些努力:海伦和约翰留下了很多合影,在海伦的影响下,约翰也开始用手机记录起他们的日常,那条最后因为手机坏掉而消失的视频影像就是其中之一。海伦希望尽可能多地留下些什么,去填补约翰的内心。她拍下照片、给约翰写信、在家里置办了许多拥有独属于他们印记的一些物件,在自己情况恶化时偷偷买好一只小狗,在自己葬礼的那天送给约翰。海伦希望当那些来自过去的噩梦再次找上他时,她可以留给约翰一些可以抓住的东西,将他留在这里。
然而,生命其实是一个残酷的过程,对约翰和海伦来说都一样。维戈将约翰带进废弃的仓库后,得意地开始嘲笑他的莽撞。那些刺进他心口的嘲讽是约翰跟随维戈的十几年中,他唯一一次认同的话。五年的时光像约翰为自己编造的一场盛大的谎言,因为无论他如何挣扎,那些过去犯下的罪孽和欠下的债,总会有一天找上门来,用约翰身边的其他东西作为代价,去填平那个由仇恨和鲜血构成的深坑。
“人们都是死性不改,但是只有时间才会变化。你用隐退的方式安慰自己:过去的事对将来毫无影响。但是最终,出来混总是要还的,这就是上帝为何带走你的妻子……”当约翰亲手结束维戈的生命后,他看着滂沱大雨中那双来不及闭上的灰色眼睛,里面还有不甘和怨恨,他便想起那些话。维戈说,约翰身上的那种命运会如影随形,他永远也无法逃避,任何他亲近的人都会被牵扯进来。这是一种永恒的诅咒,只要他们踏足过这里,这种诅咒就会平等地降临到每一个人头上。
约翰见过很多自己认识的人突然死在自己面前,也有一些是在他不知情的时候,悄无声息地被死亡带走。他们都被困在那种“因果”里,因此生死算不上什么大事。那种短暂的阵痛并未真正影响到他,因为这就是杀手的家常便饭,没什么值得感叹的。
但是海伦不一样。
那是一个堪称漫长的过程,就像盯着一个沙漏缓慢地漏光所有的沙子,被希望与绝望同时煎熬的感觉并不比断掉胳膊或几根肋骨好受多少,因为他每一次看到海伦的脸时,都会不受控制地回忆曾经的生活画面,那时她还健康,充满生命的活力,脸上永远带着笑容。约翰走进病房的时候,只看到躺在病床上已经如枯萎的植物一般的海伦。她安静得出奇,双眼紧闭,脸上没有笑容,静到整个病房里只有监测她生命的机器嘀嘀作响,直到机器的声音变成一串刺耳的长音,沙漏里最后一粒沙子掉了下去。
“这算是一种诅咒,还是礼物?”约翰过往那些痛苦与幸福交织的生活让伊芙产生了这样的好奇,因为她面前的约翰·维克,比她曾经见到的约翰·维克更加平静。他看起来已经接受了这样的生活,他看起来脆弱,却没有痛苦。
“礼物,我想。”约翰不假思索,给出了答案。
实际上,幸福和痛苦对约翰来说,本就是硬币的两面,而哪一面会朝上,取决于他的选择。维戈·塔拉索夫所说的那种“诅咒”确确实实地发生过,它曾让约翰的人生变成一片灰暗。他曾质疑过这一切是否都是因他而起,但是除了他和痛恨他的那些人,并没人这样想。马库斯在海伦的葬礼后告诉他:“别责怪自己。”在无法逃避的命运面前,人人都是受害者,但约翰曾在这片黑暗之中感受到过温暖和爱,那些时刻提醒着他的声音成为了海伦的魔咒的延续,当约翰尝试过作为一个拥有情感与爱的人类生活之后,他就不会再想成为让人闻风丧胆的“芭芭雅嘎”。五年的陪伴、一个选择、一袋装在信封里的照片……这些并不是诅咒,而是海伦、温斯顿、马库斯留下的礼物。
吃过晚饭,他们又在餐桌前面对面坐了许久,静静听着古董钟表敲响了八点的钟声。窗外已经漆黑一片,几声闷雷过后,雨点开始落下,没过几分钟,就演变成了一场大雨。雨水敲打着外面的遮雨棚,发出巨大的声响,几乎淹没了一切声音。
“维克先生,你找到你想要的平静了吗?”在喧嚣雨声中,伊芙问出了她最想知道的那个问题。
“是的,我想我已经找到了。”约翰点点头。

Cloudtain on Chapter 1 Sun 17 Aug 2025 04:55AM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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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gonthemoon on Chapter 1 Tue 19 Aug 2025 02:54AM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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